汽车评估去哪里评估_汽车评估
以下详细介绍这四种汽车评估方法:
1,平均年限法:每年折旧额=原值/预计使用年限。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,则二手车评估方法是每年应计算1万元的折旧。也就是说在第一年末,汽车的价值是九万元;第二年末,汽车的价值是八万元;以此类推。
2,工作量法:这个二手车评估方法具体是,按照行驶的里程计算折旧,折旧额=原值(已经行驶的里程/预计使用里程)。空说这个二手车评估方法不好理解,举个例子: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,则每行驶1公里提取1元的折旧。
3,双倍余额递减法:计算公式是:折旧的百分比=2/预计使用年限。每年的折旧额=年初时的价值(折旧的百分比),在预计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平均分摊剩余的价值。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,折旧的百分比为20%。
扩展资料:
选择评估方法时应考虑的因素:
1,必须严格与二手车评估的计价标准相适应;
2,要受收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;
3,要充分考虑二手车鉴定估价工作的销量,选择简单易行的方法。
参考资料:
法律分析:不同地区,汽车评估费用的收费标准不一样。 下面提供龙岩市收费标准,供参考: 汽车类收费标准按评估鉴定价值分为四类:2.5万元以下按0.6%收;2.5—5万元(含)按0.5%收;5—20万元(含)按0.4%收;20万元以上按0.3%收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
第十七条 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、法规,加强价格自律,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。
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组织、职工价格监督组织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,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。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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